【田飛龍】噴鼻港,那漫漫的“歸航” —找九宮格時租—《視角:噴鼻港回歸二十年》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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噴鼻港,那漫漫的“歸航”

——《視角:噴鼻港回歸二十年》序文   

作者:田飛龍

來源:作者授權 儒家網 發布

時間:孔子二五六八年歲次丁酉玄月十一日庚寅

           耶穌2017年10月30日

 

書名:《視角:噴鼻港回歸二十年》

主編:田飛龍

出書社:北京出書集團公司文津出書社

出書時間:2017年

一、歷史與佈景 

 數年前旅港期間,有一次參加中評社噴鼻港問題家教座談會,有位噴鼻港伴侶感歎:“噴鼻港是一本復雜的書,每一頁都由分歧材質構成。”這句話未必是原創,但于我而言沖擊極年夜,以我近距離觀察和研討噴鼻港的經驗,實在是再正確不過。深圳1對1教學河一河之隔,卻隔出了兩個意義世界。1842,年夜英帝國以《南京條約》殖平易近噴鼻港,從那時起,噴鼻港的“歸航”就已在歷史計時之中,盡管這種回歸意識未必即刻且了了地表達和付諸行動。鴉片戰爭施加于中國的意義苦難遠超過簡單的領土割讓,而中國人的百年辱沒由此節目。有名噴鼻港史專家法蘭克·韋爾許(Frank Welsh)稱噴鼻港為年夜英帝國和中華帝國的“私生子”,是兩國之國際位置與關系變遷的絕佳指標。1842—1997,噴鼻港面臨著兩種歷史時間與成分認同的較量:其一是“日不落帝國”英國以貿易全球化和通俗法管理而成為世界歷史典范,噴鼻港及噴鼻港人依靠于這一體系而現代化,確立起相對深入的“殖平易近史觀”;其二,中國在近代以來半殖平易近地半封建的殘酷處境下歷經數代人的奮斗犧牲而終于保全國族,重塑主權,堅定地走上富強之路,由此構成一種漸然培養和強年夜的“回歸史觀”。歷經兩次世界年夜戰,英國決定性地式微,其殖平易近體系分崩離析。1984年《中英聯合聲明》簽署,噴鼻港進進為期13年的回歸過渡期。噴鼻港能夠回歸,與噴鼻港同胞的愛國熱情及與年夜陸國民之命運配合體的基礎有關,但更與新中國的主權實力及改造開放遠景有關。

1997年7月1日,噴鼻港回歸時刻,全平易近振奮,百年辱沒似乎可以劃上一個句號了,而英國查爾斯王子在當天日記中“帝國的末日”之慨嘆也似乎標志著英國的決定性“殖平易近退卻”將帶來噴鼻港的重生。但噴鼻港“殖平易近史觀”的這一頁及其受英國深入塑造的價值觀與生涯方法,并非可以簡單一筆帶過,在基礎法及高度自治的特別體制下,“主權回歸”與“人心回歸”之間的鴻溝反而因英國佈景的慢慢淡化而日益凸顯。2003年的反23條立法事務和2012年的教學反國平易近教導事務表白,在“一國”的主權歸屬和巨大敘事之下,“兩制”在文明與軌制上的宏大差異并非短時間內以簡單方法可以彌合,噴鼻港這本書的復雜材質之紋理也在回歸之后的央港屢次沖突中活靈活現。必須明了,在短暫的回歸過渡期中,噴鼻港人還無法從伴隨其百年現代史的“殖平易近史觀”直接過渡到“回歸史觀”,毋寧說,噴鼻港相當人群尤其是精英層之贊同回歸,除了愛國感情和商業好處計算之原因外,還附加“平易近主回歸論”的特定條件與規范等待。對于高度現代化的噴鼻港社會而言,主權回歸只是政治生涯從頭組織的初步基礎和條件,甚至只是一種不那么現代化的原則事項,更多是作為一種政治歷史事實而接收,而高度自治下繼續維持其相對優越的生涯方法與價值觀以及以年夜致“完整自治”的想象和進取實現平易近主化,才是內心之中暗暗鼓勁的心法。並且,年夜英帝國以其慣有的商業平易近族的殖平易近習慣和統治狡計在回歸時段設置下的種種潛伏氣力與障礙機制,使得兩個年夜國的實際政治較量并未在1997年終結而綿延進回歸以來的噴鼻港管理史。american以其《噴鼻港政策法》(1992)及復雜的支援機制對英帝國的退卻供給瓜代掩護及責任替換,加之臺灣勢力對噴鼻港的長期滲透應用及港臺平易近主運動的互動協同,更形成回歸后噴鼻港管理的國際與地緣復雜性。回歸后的噴鼻港管理,可謂“歸往來兮,形幻影移”。

 

從中國近代史的整體脈絡來看,噴鼻港回歸是中國國民反殖平易近斗爭和平易近族束縛運動的主要組成部門,而依據一國兩制與基礎法的噴鼻港管理則成為中國現代國家建構與管理現代化的主要軌制實驗。

 

與反對派及國際層面的“泛不受拘束化”政治哲學比擬,中心所秉持的是一種剛柔并濟的主權哲學:在剛性的一面,以捍衛國家主權、平安與發展好處作為重要出發點,以現實的反港獨議題為衝破口,全力維護一國兩制與基礎法的國家法實質;在柔性的一面,則以既往的協商政治傳統和非正式多渠道設定對港實施懷柔政治,充足尊敬噴鼻港基于一國兩制的高度自治權,這一治港傳統至今尚未作出最基礎性調整。從回歸十九年來看,中心治港存在著因應噴鼻港社運升級與港獨舒展而進行的從“協商治港”向“依法治港”的轉變,更多從國家好處出發、以基礎法手腕積極管理噴鼻港的分離主義痼疾。此次噴鼻港立法會改選中,港獨人士踴躍參選及就職宣誓中欺侮挑釁基礎法與國家主權,是引發人年夜釋法的主因。好像因應占中威脅而出臺規范“普選”的八三一決定一樣,此次釋法是為了防范港獨而規制“宣誓”。放寬觀察視角,我們看到八三一決定與人年夜釋法有著配合的國家管理邏輯,即面對一國兩制與基礎法小樹屋實施中出現的包含占中、港獨在內的“中期危機”而及時出臺合適基礎法原意與現實管治需求的憲制性辦法,以中心的主權權威彌補噴鼻港當地管治的缺乏與缺點,夯實基礎法次序的憲制基礎。

 

噴鼻港基礎法是一種實驗性憲制,50年是一個根據中國人政治經驗與聰明而設定的實驗周期。這種實驗的公道性依據在于:其一,中英談判的1980年月,中心的主權實力與現代管理才能尚不婚配,無法即時勝任直接管理噴鼻港的政瑜伽場地治責任;其二,噴鼻港回歸及基礎法次序是國際談判和央港協商的結果,必定帶有妥協性;其三,噴鼻港對于國家現代化與管理轉型有著主要的窗口意義。可是,英國的帝國退卻套路與噴鼻港作為“年夜逃港式”移平易近社會配合支撐了一種對抗中國的政治意識形態與政黨政治生態,助推了一種糅合殖平易近史觀和外鄉史觀的平易近主運動甚至港獨分離運動。1997年回歸以來,這種來自國際層面和噴鼻港社會的結構性牴觸就不斷發酵,對中心治港構成日益嚴重的挑戰,也預示著基礎法之某種私密空間“中期危機”的來臨,當然也是基礎法改造轉進的歷史契機。既然是實驗性憲制,當然允許有公道誤差與感性修改。2017之后,一國兩制與基礎法或可因應新的管理形勢和請求而呈現“二期工程”之新貌。

 

 

二、軌制與挑戰

 

噴鼻港管理的最重要軌制框架是基礎法。在新中國立法史上,噴鼻港基礎法是一國兩制偉年夜構想的第一個軌制結晶,也是年夜膽開創一體多元管理憲制的重要法令創舉。噴鼻港基礎法誕生于我國改造開放初期,是鄧小平一代領導人將解決臺灣統一問題的戰略框架運用于噴鼻港問題的積極嘗試。我國近現代立憲史的真實主題在消極方面是救亡圖存,在積極方面則表現為現代國家建構。若何在儒家文明傳統與東方傳統之間尋求國家建構資源?若何辨別與改革東方內部多元傳統為我所用?反動與改進若何婚配?中國本身的永遠戰爭(肅清軍閥割據與武力政治)與憲制構造若何獲取結構性計劃?這些嚴峻的國家建構問題一向困擾著尋求富強與文明的一代代政治與文明精英,甚至國共兩黨的焦點爭端亦在于建國綱領與路線的對峙與不合。兩岸關系之一中各表,花開兩朵,所綻放和深化的恰是百年中國立憲史的未完成狀態。基于對歷史和現實負責的政治態度,毛、周一代領導人已開始在非武力解決臺灣問題上發展出關于“一國兩制”的初步政策框架,但由于兩岸談判始終未能獲得衝破,該框架的具體法制情勢無從談起。1980年月初,鄧小平將“一國兩制”框架勝利運用于解決噴鼻港問題并獲得了噴鼻港基礎法這樣的憲制性成績,其所展現的也絕非個別領導人的一時靈感,而是中共治國理政之政治聰明與實踐運用的連續性。

 

噴鼻港基礎法有大批的軌制創新甚或實驗,此中對嚴格主權權力的“下放”達到了史無前例的水平(如司法終審權),偏離了單一制國家的主權道理,也超出了普通聯邦制的分權極限,甚至衝破了舊有的“宗主—殖平易近”二元憲制,筆者嘗試稱之為“非聯邦的二元憲制”。年夜英帝國當年為有用治理和維系“宗主—殖平易近”的二元憲制費勁腦筋,長期糾纏困擾于英美關系、英愛關系、英蘇關系等憲制關系,在北美獨立、愛爾蘭獨立、北愛分離運動、蘇格蘭獨立公投等分離事務安慰下,其帝國憲法次序一個步驟步經由通俗自治平易近主、高度自治的“自治領”而演變為不具有嚴格國家法內涵亦并非普通聯邦制的的英聯邦體系,名存而實亡。20世紀的american憲法學家麥基文傳授在《american反動的憲法觀》中很是精致地重構了北美獨立反動的憲法爭議過程及其思惟與歷史佈景。19世紀的英國憲法學家戴雪更是在1885年出書《英憲精義》之后疾速發布《英國議會反對愛爾蘭自治的來由》一書以反對時任不受拘束派內閣推動的賦予愛爾蘭以高度立法自治權的法案,認為無害帝國憲法次序與整體好處,戴雪對標志著高度自治的“home rule”堅持著憲法學家的敏感、警戒與防范。1940年月初,我國政治學者樓邦彥傳授為幫助時任國平易近當局領袖蔣介石師長教師統籌協調超國家的遠東戰區事務,寫出《不列顛自治領》一書,此中多處提醒了當時的“宗主國—自治領”二元憲制體系的實質性式微。筆者自2014年3月赴港年夜訪問研討開始,即對英帝國次序下的“宗主—殖平易近”二元憲制的負面歷史經驗很感興趣,翻譯出書了麥基文的交流專著并閱讀戴雪的原著,盼望從中尋找對噴鼻港基礎法整體懂得的新穎資源。央港關系雖不具有殖平易近性質,但也與“宗主—殖平易近”二元憲制分送朋友著“非聯邦的二元憲制”的諸多軌制特征,所建構的也是高度非平衡的央地關系,配合面臨著憲法關系深度整合與認同建構的艱巨難題。

 

個人空間然,噴鼻港基礎法之軌制進程在為平穩過渡及爭取人心創造政治條件的同時,也為回歸后的深度治港與兩制融會設定了嚴格的軌制限制,恍如政治隔離帶,甚至在危機處理中不得不倒逼中心“合憲地”創制出新的管理權力與實施機制,好比2004年人年夜解釋實現了政改“三步曲”向“五步曲”的拓展,而2014年的白皮書更是以“周全管治權”及17年回歸管理實踐為基礎從頭確立中心權力的憲制邊界與內涵。中心還擬議在占中之后制訂《特首錄用法》、《反港獨法》等以完美基礎法次序下的中心管治權軌制細節。這是中心在治港權力清單上的一個“調整、鞏固、充實、進步”的、具有必定的權力收受接管與再明確後果的憲制構造行為,所要矯正的恰是央港關系的憲制性掉衡。鄧小平所謂的“五十年不變”與該種軌制的實驗性質相吻合。軌制上的實驗主義與憲法周期意識深深銘刻于感性務實的鄧小平一代立法者的政治心智之中。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任務,鄧堅信一國兩制的深層次問題與牴觸可以通過后代人的聰明予以解決,就像他們那一代人創造性地解決噴鼻港回歸的軌制設計難題一樣。對未來聰明的信念恰是對中華平易近族“一體多元”之年夜一統憲制構造才能的信念。

 

中國在傳統上奉行“年夜一統”政治文明,以郡縣制的集權憲制構造有才能的感性國家,其管理形式堪稱現代世界一極。但年夜一統憲制有著處理邊疆次序的高度靈活性,并未將中間次序形式剛性套用到邊疆管理之中。這是古典中華帝國的傳統管理聰明。一國兩制的深層淵源與此聰明有著隱秘關聯,從而也就有著尚不為人充足認識和懂得的憲制活氣與管理氣力。在主體次序之外同時空存在多種管理次序,這不是普通聯邦制的思維,因為后者在憲制設計上加倍趨于同等和均勻。這種年夜一統憲制以對中間次序的絕對自負和對邊緣次序的高度尊敬為辯證邏輯。當然,這種區別對待、和諧共存關系在政治上之所以能夠,是以“文明在中間”的文明事實以及中間次序的絕對自負與氣力為嚴格條件的。歷史地看,中國現代,每逢王朝亂世,則四方來朝,一體多元生動有序,而一旦中間動搖或實力降落,則邊緣分離傾向必定加劇,甚至出現邊緣顛覆中間的政治逆襲(好比蒙元和滿清)。是以,年夜一統憲制的穩固維系,其重要條件即為中間次序的文明優越性及建構整體命運配合體和體系性榮譽的政治才能。

 

于此權衡,則一方面噴鼻港在文明意識上很難作為傳統體系之邊地,另一方面中心治港又確實存在諸多話語短板和軌制才能赤字。噴鼻港基瑜伽教室礎法有著中華帝國邊疆管理和殖平易近地軌制的雙重來源,我們當然可以借助對傳統的追溯來尋求管理聰明,但也要看到基礎法次序的東方屬性對中間主體次序的競爭性與對抗性以及此輪文明沖突的攻守易形。是以,深度研討噴鼻港基礎法的國家建構之維,要同時超出傳統史觀和殖平易近史瑜伽場地觀,洞悉其文明沖突與互動的復雜性及可對話性。在主權權威充足而實際權力與才能缺乏的條件下,噴鼻港基礎法的一國兩制框架供給了央港關系和諧共生的軌制空間,可是在中間次序通過軌制學習與模擬而日益現代化以及噴鼻港相對式微的互動進程中,既往的中心主權謙抑空間就必定會從頭被填充。白皮書的“周全管治權”就是一種主權填充就位的宣言。噴鼻港的占中則是對這一宣言的嚴格政治抵抗。反對派時而宣揚基礎法上的高度自治權,時而超越基礎法次序訴諸所謂國際標準,其內心中所憂慮者在于,當一國兩制之演變不是朝著噴鼻港人所懂得和等待的“平易近主化”及港方優勢發展,而是朝著內地體制與主權一方移動時,噴鼻港人的價值觀與生涯方法若何維系?這是噴鼻港人的政治成分焦慮。而此種共享性成分焦慮恰是占中運動之廣場氣力高度爆發的深層緣由。

 

噴鼻港基礎法作為一國兩制形式的典範體現,經歷了制訂過程的繁復博弈與回歸后的實際政治考驗,在鞏固回歸政治結果、堅持噴鼻港繁榮穩定方面起到了基礎的憲制感化,但在2014年的“占中運動”沖擊之下,也裸露出了種種弊病與問題,尤其是對國家建構層面的規劃與設計缺乏,整體影響了噴鼻港人對國家與平易近族的價值認同與軌制認同。認同的危機是一切央港沖突與危機的精力本源,從而安慰中心提出“基礎法再教導”的命題。內地基礎法學者層面有人提出“基礎法愛國主義”,但這種偏于單薄的認同建構計劃顯然不夠充足。白皮書的國家主義則太強,會過分壓抑噴鼻港基礎法中的高度自治精力元素。噴鼻港外鄉精英守護的“噴鼻港價值觀”則更不成能補益于一國兩制下的國家建構。噴鼻港基礎法次序下的國家認同建構,有著文明沖突的佈景和意義。噴鼻港不是一個在傳統中華帝國次序下的文明邊地,而是承載著東方殖平易近地文明的代表性單位,並且是東方殖平易近體系中管理與發展相對勝利和精英高度認同宗主國的殖平易近領地。1997年實現的不過是政治主權的回歸,是客觀回歸,而國家建構之認同維度聚焦的是嚴格的心思回歸,是主觀回歸。只要主客觀統一協調,回歸才真正完成。這里纏繞著殖平易近史觀與回歸史觀、通俗法不受拘束主義與國家私密空間主義的多重精力對峙與法理競爭。

 

我們懂得,噴鼻港基礎法創設的“一國兩制”形式是建構“一體多元”管理體系的嚴重憲法創制,在“分”的意義上高度保證了處所多樣性和自治性,但在“合”的意義上則缺少有興趣識且有用的軌制設計與具體保證機制。噴鼻港青年存在嚴重的國平易近意識危機,噴鼻港回歸十八年來未能改革其過分東方化和外鄉化的教導體系,未能在最低限制意義上供給對中國歷史與政治的客觀認知與認同建構。

 

基礎法佈景下的占中運動及央港雙方各自互動戰略至多裸露出如下與國家建構深度相關的問題:(1)若何對待英國殖平易近噴鼻港的正負遺產,尤其是具有必定負面性的殖平易近史觀和激進平易近主遺產?(2)若何認知和檢討自回歸過渡期以來三十余年的噴鼻港“回歸史觀”建構?若何在體制機制上予以有用彌補?(3)白皮書與8·31決定代表的國家主義邏輯能否構成基礎法形式下噴鼻港特區強化國家建構的最優選擇?有何負面影響?若何調整?(4)法治是噴鼻港社會第一焦點價值,在反擊占中過程中起到基礎性感化,若何對待噴鼻港法治成績及其對內地法治進程的能夠借鑒?若何對待法治對國家建構的感化?(5)若何懂得占中運動一方面以國民方命情勢爭取體制內普選,一方面宣揚港獨論述和國際干預依賴癥?(6)國民方命與國家建構之間存在怎樣的關系?在內地平易近主化過程中若何認識和定位這一平易近主運動傳統?(7)基礎法根植于噴鼻港通俗法不受拘束主義傳統和東方權利文明,對義務規定極其單薄,甚至條文中并無”國民”,只要“居平易近”,若何懂得作為“中國國民”的噴鼻港居平易近的國民成分及其建構路徑?(8)愛國愛港是一個統戰概念和政策用語,切中了噴鼻港基礎法中的國家建構軟肋,但遭到噴鼻港社會排擠,若何使這一概念加倍具有國民內涵和共和屬性?若何發展出愛國的生動實踐機制與擴展網絡?(9)占中運動同時形成了噴鼻港社會的過度政治化和兩極化,若何在后占中時代開展社會重建?(10)傳統文明及其社會實踐情勢能否成為整合噴鼻港與內地政治文明差異的可選路徑?(11)區域一體化與經濟整合能否晉陞噴鼻港融進國家建構進程的水平和質量?(12)在噴鼻港政改闖關掉敗的佈景下若何考慮重啟政改的法令與政治條件以及若何評估噴鼻港普選遠景。我們堅信,對上述問題的法政與文明層面的雙重研判,將有利于中心治港方略的積極調整,也有利于一國兩制與基礎法之憲制活氣的繼續釋放。

 

三、中期與遠期

    

2017是噴鼻港回歸實驗的“中期”,2047是“遠期”。“五十年不變”是辯證法思維下的“不變”,是“一國兩制”原則不變,而具體軌制機制需求根據情勢發展而變化。特首普選就是一種結構性變化,但依然處于基礎法次序的規劃與限制之中。八三一決定是依據基礎法及占中特別情勢做出的符合法規公道之權威決定,是噴鼻港回歸“中期”時段可以接收的普選計劃,而反對派企圖繞開基礎法而直接訴諸“國際標準”,遠遠超越“一國兩制”之原則不變的最年夜限制,近乎一種衝破性的制憲反動。噴鼻港不是獨立政治實體,這種逸出憲制次序的激進訴求不成能獲得軌制自己的容納與回應。主權次序必須對噴鼻港政制發展負責,必須均衡普選改造與國家之主權、平安、發展好處的關系。但從遠期來看,整個國家也在進行管理現代化,具體的普選作為管理的一種道理與技術,也依然可以依照基礎法第45條之循序漸進原則加以優化。至于噴鼻港外鄉派的“2047二次前程問題”或“2047全平易近制憲問題”完整違背“一國兩制”,是需求嚴厲遏制的港獨行為。噴鼻港有識之士不斷指出,一國兩制依然是2047后噴鼻港最佳軌制設定,這當然也是鄧公所愿。中心和噴鼻港都要歷史責任和憲制義務保證這一可欲遠景。

 

就回歸二十年這個特定的“中期”時刻而言,具體成績上可年夜致延續2014年《白皮書》的總結和敘事,但2014年以來的占中、政改掉敗、青年外鄉突起、旺角暴亂與港獨分離運動,無不提醒著我們噴鼻港管理的復雜性與嚴峻挑戰。在正面確定治港成績的同時,我們也要看到作為一種“實驗性憲制”,噴鼻港基礎法在與噴鼻港社會及國家互動中能夠也面臨著某種水平的“中期危機”。危機認識不是悲觀否認,而是直面問題息爭決問題。

 

所謂基礎法的中期危機,是指在基礎法實施一段時間之后,噴鼻港反對派內部出現決裂分化,傳統的平易近主回歸派掉勢,激進的青年外鄉派興起,以違法甚至暴力手腕開展社運并滲透噴鼻港當地管治,形成以家教挑戰一國兩制和基礎法的方法尋求自決獨立,由此帶來一系列的當地管治危機和央港政治沖突。

 

這種中期危機的爆發有一個臨界點,即基礎法承諾的“雙普選”能否能夠如期實現。由于基礎法政制設計上過分偏離主權國家道理,噴鼻港高度自治權超越了普通的聯邦制單位或處所自治單位的權能極限,這就導致中心治港在基礎法上缺少軌制抓手,也由此形成“雙普選”對中心治港主權的實質性挑戰。中心并非不支撐噴鼻港普選,而是從國家憲制次序年夜局出發來懂得和規范普選,主張普選必須依法進行,必須兼顧國家的主權、平安與發展好處。特別是在23條未完成立法、國平易近教導未能奉行的條件下直接進行毫無限制的普選,將能夠形成噴鼻港“完整自治”的政治局勢,危及一國兩制的均衡性及國家在港基礎好處。但噴鼻港反對派無法正面懂得一國兩制的均衡道理及噴鼻港最低限制的憲制義務,而一味尋求無節制的不受拘束和平易近主,從而最終導致噴鼻港政改掉敗,港獨異軍崛起。

 

中期危機是一個經驗性觀察結論,顯示了具體憲制的妥協性帶來的軌制疲勞病理和軌制摩擦張力,其在一國兩制與基礎法實施中的表現重要是:

 

第一,行政主導出現軌制性掉能。立法會拉布、司法復核及不斷加碼的社運運動極年夜限制了特區當局依據基礎法的主導效能與施政作為,形成噴鼻港日益惡化的管治危機。這種危機不克不及徵引簡單的三權分立式制衡道理予以解讀,而應識別為噴鼻港管治的共識決裂和極端病理。

 

第二,司法過度處所化帶來國家好處破綻。噴鼻港獨立的司法權與終審權盡管是噴鼻港繁榮穩定的保證性原因及噴鼻港的焦點價值觀,但通俗法傳統、人權法理學以及噴鼻港法令界的“不忠誠反對派”取向,形成噴鼻港司法裁判過分著重權利保護與當地好處而未能兼顧國家好處,未能成為基礎法整體次序的守護者。

 

第三,噴鼻港反對派及其社會運動出現激進化、平易近粹化和暴力化傾向,直接威脅基礎法次序平安。噴鼻港社運是噴鼻港平易近主社會的活氣地點,也是基礎法保證的政治不受拘束,在既往的“平易近主回歸論”年夜致共識下尚能約束于符合法規范圍之內,可是2014年的占中運動沖破了“違法”底線,2016年的旺角暴亂越過了“暴力”邊界,從頭定義了噴鼻港社運的強度標準與綱領硬核,出現了社運的代際更替以及基礎法權威的敏捷遞減。

 

第四,兼容港獨的“泛外鄉派”的興起。占中培養了包含此次辱國議員在內的青年外鄉派,但后者又反向批評占中而走上了后占中的港獨途徑。在當前噴鼻港的政治光譜中,傳統的“泛平易近—建制”二分法已經過時,青年外鄉派成為政治版圖第三極。林林總總的外鄉組織雖然有各色綱領,但外鄉自決 TC:9spacepos273